香港高等法院本月二日颁下判词,暂委法官翟绍唐裁定张韦怡控告姑仔潘碧玉诽谤一案胜诉。潘碧玉须赔偿逾三百一十二万港元外加利息,潘提出的反申索全数驳回。张韦怡在社交平台发了一张比胜利手势的照,写真相永远不会缺席。这条热搜背后摊开的是一桩家族内斗撕破脸后靠法庭收场的漫长消耗战。

张韦怡这个名字港剧观众多半对得上脸。二零零七年参选港姐落选,进无线艺训班毕业签TVB,之后十几年演的全是配角里的配角,宫女丫鬟路人秘书轮着来。网民笑称她是御用宫女。她本人从没靠演戏当主业,另一半潘德鸿出身钟表生意家族,九龙塘住独立屋,家境殷实。两人育有一子Ashton,法律上一直没领结婚证,属同居事实配偶。
事件起点是一件旁人看来挺暖的事。潘家老爷也就是潘碧玉的父亲,高兴得孙子,掏了一百万给曾孙当教育基金。钱到手后张韦怡拿去付了自己去北京修读课程的学费。这笔支出成了潘碧玉心里一根刺。二零二零年六月潘碧玉在社交平台发文并向传媒爆料,指控张韦怡贪慕虚荣贪钱程度惊人,拿教育基金名义骗老人家钱转头供自己读书。措辞极毒,意思明明白白指向张韦怡不诚实挪用公款。
报道经媒体放大以后压到张韦怡头上。她那时还怀着二胎,情绪长期绷紧。潘碧玉在家事场合对她当众递中指挑衅,精神负荷超载,胎儿最终没保住。她后来在法庭陈述这部分时,把流产和诽谤言论造成的名誉崩坏直接连线。
张韦怡最初还顾着夫家面子只做简单澄清。潘碧玉得寸进尺毫无收手迹象。张韦怡搬出九龙塘那栋独立屋,自掏腰包租服务式公寓住,隔开小姑的物理距离,然后走法律路。二零二零年入禀高等法院告诽谤,索偿不少于四百六十八万。潘碧玉反咬一口,反申索取代,声称张韦怡散布言论说她操作邪术落降头养鬼仔遮观音像眼睛,还教唆工人对小朋友吐口水,长年欺凌嫂嫂隔空攻击两个哥哥谋夺家产。

法官翟绍唐在判词中写,潘碧玉的言论经传媒转载扩散,潘能预见且意图利用媒体传播,须负责。至于反申索部分,法官认为张韦怡的回击言论属回应攻击性质,不成立诽谤,反申索驳回。赔偿拆成两部分,三百万补偿性赔偿加十二万七千元特殊损失费,合计三百一十二万余,再加利息。
很多人看到312万这个数字第一反应是赢大了。把这个数字放回张韦怡过去六年的账本里看就明白它买的是什么。官司六年意味着每隔几周就有文件要签有庭期要记有律师费要付,她的人生主线被迫绑在潘碧玉的嘴巴上。流产那个孩子更不用说了,钱到帐那一刻照样不在场。她在胜诉帖里也说这段经历对围观群众只是八卦,对她是一段痛苦磨炼。
这桩案子提供一个很硬的现实参照。香港普通法体系下诽谤属民事侵权,门槛在被告言论具恶意且有可证传播范围,原告要证明名誉受损带来的金钱或非金钱损失。张韦怡的优势在于对方言论走媒体公开传播,证据链容易固定。但劣势也明显,亲属关系让取证和情感代价翻倍,拖六年才等到终局判词,说明这类案子走完整程序本身就自带惩罚属性,赔款更像事后止血布不是事前防护盾。
张韦怡的应对逻辑其实就两步。第一步物理隔绝,搬出去住切断日常接触,不让对方继续在生活空间里撒毒。第二步法律确权,把口水战抬进法庭让第三方裁断,逼对方为每句话标价。这两步放到任何富豪家族的旁支争产剧本里都通用,区别只在张韦怡这边对外还得扛着TVB绿叶那层公众人物的放大效应,对方每句脏话都会变成搜得到的新闻。

潘碧玉的反申索取代也是经典操作,你告我诽谤我就加码说你更离谱,降头养鬼仔这类指控摆明了冲法庭去的,赌对方怕麻烦缩手。法官直接认这是被攻击者回嘴不算诽谤,等于把潘碧玉最后的杠杆也卸掉了。
张韦怡胜诉后继续住自己租的公寓,夫家九龙塘那扇门还开不开、潘德鸿站哪边这些后续家务事外人看不到全貌。但有一条判决书摆在那,金额写得清清楚楚,潘碧玉每拖延一次付款利息就在滚。对张韦怡而言这比在社交平台互骂一万回合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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