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芭起诉多家媒体引热议!20年超长合约成焦点,鞠婧祎方否认协议真实性
最近,丝芭传媒把好几家媒体告了,这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其实这事儿不单单是侵权那么简单,核心是一份据说长达20年的独家经纪合约——从2013年8月16日一直到2033年8月15日。丝芭说这份长合约的依据,是2018年9月10日签的一份补充协议。可这份协议是真的假的、有没有法律效力、对娱乐圈会有啥影响,双方各说各的理,也让“超长经纪合约”这个娱乐圈里的敏感话题,再次被推到了风口上。
先说说丝芭传媒这边,他们表示,2013年8月16日就和鞠婧祎签了《SNH48专属艺人合约》,后来2018年9月10日又签了补充协议。凭着这份补充协议,他们就成了鞠婧祎唯一的经纪公司,还拥有她的姓名、肖像、形象和声音的专属使用权,合约期限也延长到了2033年。基于这个说法,丝芭觉得自己的“独家经纪权”被侵犯了,于是就把鞠婧祎的合作媒体告了,要求这些媒体下架相关内容,而且每家媒体都要赔30万元。

其实早在2024年11月,丝芭就发过声明,说鞠婧祎“没经过公司同意就自己接商务活动”,这属于违约,当时已经在走法律程序处理了。
而鞠婧祎工作室这边,说法完全相反,他们说,原来的合约2024年6月18日就到期了,而且因为丝芭那边有很多违约行为(包括伪造补充协议这些),他们早在2024年6月15日就提前解除合约了。工作室还提出了一个关键指控:说丝芭“伪造了艺人的签名和授权”,还不分青红皂白地“骚扰”鞠婧祎的合作方。
工作室明确表示,从2024年6月15日之后,鞠婧祎所有的商务活动都是工作室自己独立签的,这些签约行为完全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最核心的质疑是,他们压根没签过所谓的2018年补充协议,现在已经向法院申请了笔迹鉴定,只不过目前鉴定结果还没出来。

说白了,整件事的关键就在于:那份“2018年补充协议”到底是真的吗?是不是鞠婧祎本人签的?丝芭说这份协议把合约延长到了2033年,这是他们拥有独家经纪权的依据;鞠婧祎方则说协议是伪造的,自己根本没签过,而且就算真有这份协议,20年的期限也太不公平了,法律大概率不会支持。
法律圈的人大多觉得,如果协议不是艺人本人签的,那这份协议就是无效的。就算协议确实存在,这种明显对艺人不利的超长条款,也可能因为“太不公平”,在法院审理的时候被否定。要是这种“霸王条款”真的被认可了,很可能会让娱乐圈的不良风气变本加厉,限制艺人的发展自由。
给大家梳理一下整件事的时间线,2013年8月16日,双方签了《SNH48专属艺人合约》;2018年9月10日,丝芭说签了补充协议(鞠婧祎方不承认);2024年6月15日,鞠婧祎方以丝芭违约为由,提出提前解约;2024年6月18日,原合约到期;2024年11月1日,丝芭发声明说合约没到期,起诉鞠婧祎违约;2025年12月,丝芭起诉多家媒体侵权,每家索赔30万元。

从时间线能看出来,双方的矛盾在2024年6月就集中爆发了:鞠婧祎方提前解约,还否认补充协议的存在;丝芭则在几个月后开始追责,而且把矛头对准了和鞠婧祎合作的媒体。这事引发的舆论风波特别大,不少人把这种超长合约形容成“内娱缅北式长约”,吐槽这种合约太不合理。
事件发酵后,很多网友都提出了质疑:“20年的合约简直跟卖身契一样,太限制艺人发展了”“丝芭这是想把艺人一辈子都锁死吗?”
目前有好几起相关的官司正在进行中,丝芭起诉新视线杂志社等媒体侵权的案子,已经转到北京海淀法院处理了;鞠婧祎方已经申请对2018年那份补充协议做笔迹鉴定,这个鉴定结果会直接决定,合约到底是不是要到2033年才结束。
在法院出判决结果之前,这场拉扯战还得继续。现在大家关注的已经不只是这个案子本身了,更多的是在讨论“超长经纪合约到底合不合法”“该怎么保护艺人的合法权益”这些更深层次的问题。不管最后结果怎么样,这事都给大家提了个醒,对艺人来说,签合约之前一定要多留心,别被那些明显不公平的条款坑了。